我们的服务

解决所有问题的一站式服务

公司秘书服务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74及475条:

1.每间公司必须任命一名公司秘书
2.如公司秘书属自然人,必须经常居住于香港,若属法人团体,其注册办事处须设于香港或须在香港设有办事处
3.私人公司的唯一董事不能兼任公司秘书
4.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不得委任一个以该董事为唯一董事的法人团体作为公司秘书

服务范围

● 出任客户公司的公司秘书和指定代表
● 备存及更新法定登记册及会议纪录簿
● 草拟董事及股东决议
● 拟备企业变革文件(公司名称、董事、股东及股本等)
● 协助修改公司章程
● 拟备和呈交法定及周年申报表
● 文件核证、公司查册及中国公证服务
● 注销和清盘
● 企业咨询服务
● 确保合规
● 维护相关纪录

成立海外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达及中国内地等)/架构重组

成立/注册本地公司(香港)

● 建议合适的企业架构及注册地
● 提供信息协助客户作出最佳决定
● 与监管机构及有关方协调提升效率
● 维护相关纪录

感兴趣?

发送数据给我们,我们立即开展工作


与新域集团为战略合作伙伴

©1994-2020 Wiseworld Investments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我们